(二)和谐思想的内涵已经十分广泛,包含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以道家为代表,如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在人与人的和谐方面以儒家为代表,如儒家创始人孔子所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从而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人生活于社会之中,不可避免地要跟社会发生关系。围绕怎样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过不同的观点,比较典型的是“礼”和“和而不同”两个观点。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伦理道德和理性原则设计了和谐社会的思想,内容尽管空洞,但涉及却十分宽泛。功利主义在设计和谐社会时,将君主的幸福、教士的快乐成功地扩展到了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身上,使普通人追求自身的自由与幸福成为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
(三)方法论上上开始触及可用于操作的实践尝试。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在强调为王之道的同时,还强调“为人之道”,从内在方面要求人格完善、精神净化,从外在方面要求合群合亲之道,即通过完善社会个体入手,进而达到人类的和谐一致,正如《大学》开篇序言所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先后。知有先后,则通道也。……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志,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西方的思想家在论及经济和谐时,已开始触及经济内部的调节机制、福利最大化、放任市场等操作手段等。
(四)缺少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之所以说传统的和谐社会思想还不是科学的和谐社会思想在于:传统的和谐社会不仅缺乏一套完整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的制度设计,还在于缺乏一种作为社会灵魂的核心价值,即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全运行,关系到社会成员内心的平衡,关系到社会和市场环境的优劣,关系到社会成员对未来的预期,因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其理念应贯穿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始终。
尽管无数的先贤们不断对“和谐社会”思想、理念进行表达和探讨,而且也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美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限制,传统的“和谐社会”思想不可能不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认真研究、反省、批判这些“美中不足”,对于丰富完善现代和谐社会思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