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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立法和中国的跑部

美国的立法和中国的跑部


卜安淳


【全文】
  
  美国的金融危机越来越演变成经济危机,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 

  
  为了挽救危难中的经济,美国政府提出了7000亿美元的经济拯救计划,中国政府提出了4000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刺激计划。这样的经济救助计划具体内容如何,如何具体实施,皆是令世人关注的问题。近日报道,美国国会正在审议的美国政府的经济拯救计划有要求“购买美国货”的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条款。这立即遭到许多国家的反对。如何应对美国经济拯救计划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经济危机的新问题。 

  
  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一直存在,经济危机之中,其贸易保护主义强化,应该是可以预料的。尽管美国国内也有人认为,贸易保护主义是毒品,会造成经济死亡,但从美国经济拯救计划中贸易保护主义条款的设立立即受到其他国家的指质反对来看,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应该主要是有损于他国而有利于美国的。以自由竞争为信条的资本主义其本性上就是自利的。个人竞争中个人自利,国家竞争中国家自利,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现实常态。赞同自由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政党或人士都没有理由过分地谴责这样的自利。象我这样的不赞同资本主义的人,尽管亦希望美国能制定出既自利又利人(或者是自利而不损人)的经济计划,但在理解资本主义本性的前提下,我们只能放弃这样的奢望。 

  
  我对美国经济拯救计划的主要兴趣是在其需要由国会参众两院的审议批准。美国的经济拯救计划由布什政府提出,奥巴马政府接续,但无论是作为布什政府的经济计划还是作为奥巴马政府的经济计划,美国联邦政府的经济计划能否成立,计划如何实施,皆需要国会的审批。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的立法者。联邦政府计划只有通过联邦国会批准才能作为一项具体的立法而成立。国会为了美国联邦的利益(或者说为了美国人民的利益)必须审议监控经济计划的内容和实施。尽管我们明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剥削本性,但我们不得不服膺美国法治的严格。比较而言,中国的经济刺激计划提出以来的国家机关的相关动向,则令我们感到,中国社会离法治太有差距。 

  
  中国的经济刺激计划是由政府提出,据说亦已由政府自行批准,可能无需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批。假如真的如此,这应该意味着,这一庞大的经济开支,政府可以自定其事,自行其事,不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批后作为一项国家立法然后才加以确定和实施。我们佩服这种无需法制程序的政府行动的简捷和高效,但很担忧这样的经济计划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所以,民间出现要求透明地公布这一经济计划的具体内容的呼声是相当正常的。我们听到的相关报道内容中有,许多地方政府派出人员到中央政府的相关部门积极活动以争取得到这一经济刺激计划中的具体项目。为什么地方政府认为这样的跑部活动有效?因为地方曾长期这样做而屡屡见效,因为中央政府的所谓政策往往只是领导层的主意。领导层主意的可变性既往往让人捉摸不透,更让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官员能利用其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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