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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力量

    ,相结合起来,同时置换、整合形成中国语境下“特色”的制度。

  四、规制的困境

  用陈瑞华教授的一句话来说,“我们要用国际的眼光和面度中国的问题”
    ,所以我们要有中国问题意识,要用国际的眼光来分析中国的问题,这也许是我们的出路。苏力教授,也曾经提出了,要树立中国问题意识,要面对“中国问题”
    因此,下面笔者将分析中国的问题(权力规制)或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安排。

  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对我国现行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运行情况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和客观的评估。我国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在革命战争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一制约机制带有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

  1、十分注重自律机制的建设。重在提高党员十部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重在思想、信念教育,教育党员十部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强调依靠公职人员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权力行为。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涌现出一些严于律己、愿贡献的典型公仆,他们通过高尚的觉悟和纯洁的内在品质不仅严格约束了权力的谋私性,而目充分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取了福利,使权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为人民服务的效能。
    

  2、他律机制逐步发展。他律机制需要通过以权制权和以民制权两种途径来实现。以权制权,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如我国现有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以民制权,即社会和公民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监督制约权力。如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个人以向国家权力立法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申诉等方式所进行的监督等。以权制权是最有力、最直接的监督,是权力制约的关键。以民制权是以权制权的基础和源泉,它为以权制权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支持。没有以民制权,以权制权则失去了监督的根基;而没有以权制权,则以民制权也难以达到监督制约的日的。这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循环运作,构成了我国权力制约中他律机制的基本框架。
    

  3、约束权力的法律制度建设得到加强。监督活动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了以法约权。如人大监督,有宪法、选举法和若十法律及议事规则等;行政监督,有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行政监察条例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司法监督有法院、检察院组织法、J fiJ事、民事、行政二部诉讼法等,社会监督除了宪法、选举法、工会法、社团法、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外,还有信访、举报等方面的若十规定。总的看,我国现行权力制约机制在形式上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也是有效能的。
    

  我国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总体上适应了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需要,发挥了监督保证作用。尤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权力的高效率运行,有力地保证了我国集中力量、多快好省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经济活力增强了,市场经济的副效应也相伴而生,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支配下,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具有转化为商品的内在冲动,利益冲动的膨胀诱使意志薄弱者乎中的权力走向异化,上了市场,成了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权力制约机制的某些具体环节日益显露出与现实形势发展对权力制约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致使权力制约乏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因此,需要以“有效制约”为尺度,以既制约权力滥用,又不妨碍权力的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为制约界限和追求目标,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来衡量考察现行的权力制约机制,找出不足之处,加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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