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王建胜


【全文】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成平律师接受宋祖德先生的委托,向中国广电总局及总局的任谦司长公开发出律师函,谴责任谦司长代表广电总局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使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和“害群之马”之词,发言内容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贬损宋祖德先生的人品。要求受函人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宋祖德先生法律意识极强,知道聘请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骂人之人的侵权责任。但是,宋祖德先生骂人的权利是不是有法律来保护呢?难道用当被告参与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吗?

  
  宋祖德何许人也?网络人称“宋大嘴”,靠爆料名人隐私出名盈利的商人,祖籍江苏靖江,在广东经营音像制品,和其双胞胎弟弟宋祖兴(网名刘信达)一唱一和,一前一后,一明一暗,一言一行,爆料了艺界名流个人隐私为能事,有的爆料预言变成了事实,有的无法考证,比如谢晋死于招妓“性猝死”,和刘晓庆有私生子等。

  
  宋祖德晓得在中国骂人是会出名的,因为骂人的人很少,不敢骂人的人和不会骂人的却很多。骂人的人嘴上功夫了得,知道该骂什么人,不该骂什么人,知道什么时候骂,更知道什么时候停,知道什么时候大声骂,什么时候小声骂;善于骂人的人脑瓜绝顶聪明,一般在骂人之前已经想好了退路,很少叫人扇大嘴巴子的。不是因为被骂的人天生的贱,关键是被骂的人要不是大红大紫的艺界名流,要不就是像谢晋那样的艺界泰斗人物,一旦与宋祖德之流叫了真,当面锣对面鼓的对起阵来,鹿死谁手决非法律能评判得了,如何炒作“名人效应”取得财富才是本案的名门。

  
  骂名人与被名人骂在客观上有一样的效果,比求个名人签名和求次合影的机会产生的轰动效应不知要强多少,宋祖德当属此行当的祖师爷,所开发的“产品”样样有不菲的掘金量。中国文人有一些是好骂人的,语言虽诙谐幽默,读来却心惊肉跳,担心受怕,有本分之人自己喜好这一口,却天生缺乏享受“舒服”的胆量和气魄。网站论谈上骂人的帖子点击量大,跟帖多,互骂双方彼此迎合心照不宣,混个名熟也吧,久而久之劳动有了收获,打了鱼捞了虾,撒了苗留了后。

  
  黑后学是封建社会的流毒,现如今却枯树逢春,脸皮厚、脸皮厚和不要脸都成了衍生价值的生产力了。有网人还想直接把骂人的脏话、黑话编撰成书,全国到处采风收集各地骂人的方言,在网上交换各地的经典骂人语和口头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