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1年我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0多万起,死亡13万多人,比2000年分别上升20%和10%以上。2002年的工伤事故死亡人数又高于2001年,仅矿山安全事故就达2000多起,造成近4000人死亡。2003年在国务院温总理的支持下,发起了一场全国范围内追讨欠薪的活动。
(二)农民工日渐觉醒的法律维权意识
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农民工开始启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是初期维权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尽管如此我们能看到这些事件折射出的可喜变化。农民工在法律纠纷中逐渐增强了法律意识,开始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工资和基本的劳动保障问题是他们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一年辛劳无所得迫使他们转变观念。尽管很多的案件没有被法律所支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了解到法律的精神是保障权利,法律的要求是社会团体遵纪守法,法律能够救济农民工丧失的权利,只是这些行为模式先前并不被他们熟知而已。另外一个关键点就是农民工契约意识的增强,逐渐懂得了以一纸契约约定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设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也保证他们在出现劳工纠纷时,有具有法律性质的合同可以依据,奠定民工维权的通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