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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2、司法为民就是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妥善、快捷的处理纠纷。前几天我们成功处理的梁徐镇的一起离婚案件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典型。男方起诉女方离婚,由于女方在靖江一个工地上开塔吊,应诉手续无法向其邮寄送达。本着妥善、快捷处理纠纷,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和我放弃休息时间,下午5点半开车到靖江直接向女方送达应诉手续。由于路况不熟悉,到达女方干活的工地时已差不多7点。女方一开始对我们有抵触情绪,不理解法院的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其提出如果男方同意其条件可以立即跟我们到法庭办理相关离婚手续。我们立即和男方联系,其完全同意女方的条件。找到当事人不容易,其主动愿意跟我们回去更不容易,我们不愿意放弃这样的机会,于是买了两块面包充饥后就匆匆往回赶,到张甸法庭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签订离婚协议、当场履行、发送民事调解书,到10点时完成了所有的法律手续,从而一起送达、处理都非常困难的离婚案件得以成功解决。事后当事人称赞我们是真正的人民法庭。回家的路上,我很感慨,如果没有司法为民的理念,我们简单的坐堂问案,一判了之,本案处理的社会效果肯定不理想,社会矛盾也不会由此而减少。相反,通过我们夜间法庭的及时调解,本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要掌握高超的司法技能。

  
  21世纪我国法院工作的主题是公正与效率。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如果没有高度的法官职业化,法官不掌握过硬的司法技能,很难想象上述目标能顺利实现,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也会落空。而高超的司法技能是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经验的有机统一。在学校里我掌握了法律的基础理论,通过这两年的司法实践,我尽量缩小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以求提高自己的司法本领。我主要是这么做的:

  
  1、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调研任务,以提高法律综合运用素养。去年我参与了我院民俗习惯司法运用审判经验总结的撰写,获得了省高院优秀审判经验总结一等奖,同时,我自己的司法观念和司法方法也得到了更新。今年按院领导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民事诉讼理论的基础上,我参与了我院诉讼释明规范指导意见的制定,很大的提高了自己法律综合运用能力。

  
  2、系统学习民商法理论,以精通一门法律为目标。万金油式的律师越来越不能适应将来的法律服务市场,同样,万金油式的法官也不符合法官职业化的要求。除了阅读《民法总则研究》《人格权法研究》这样的专著外,我每天还坚持浏览中国民商法律网,掌握最新的民商法理论动态,因为我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的制定进入了冲刺阶段,相关理论争鸣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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