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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农地权问题

  

  那么,“景区”移民自己的感受是怎样的呢?笔者询问过某真实景区的当地导游。导游说:“过去,这里的农民很穷,道路也没有现在这样好。从山里到外面,要在车上颠一整天的时间,一身都是土。现在道路修好了,一两个小时就到了。”导游又说:“由于过去当地很穷,没有钱搞开发,所以才能保持着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导游还说:“景区因为征地要给农民补偿,农民比过去有钱了”。按照我国被命名的“世界人类自然遗产”级别的自然风光景区的情况来看,去年全国接待游客最高数字大约在450万左右。每个游客平均在当地住两夜,观光三天。每位游客平均花费大约在2000元左右。根据某地实际情况,笔者算了一笔大账:按照上述情况,当地旅游年收入大约80亿人民币。


  

  按照导游提供的信息,来到当地的游客一般旅游花费比例如下:各个景点的门票总额约350元人民币;乘坐各种缆车花费总额约450元人民币;在当地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车票总额约150元人民币。这三项总计约950元。此外,游客两晚在当地住酒店的房费和和餐饮等费用总计约1050元人民币。上述各项与旅游直接相关费用总计2000元人民币。导游告诉笔者,这是游客参加旅游团的报价,如果游客自己来,没有折扣的话,花费还要高很多。


  

  在80亿元人民币的旅游总收入中,政府获得旅游公司的税收;公司投资方获得利润。当地农民获得在公司打工的工资收入,工资通常占总收入的25%左右。按照450万游客来计算,大约可以带动5万农民直接就业,此外还可以带动30万农民间接就业。与旅游直接有关的工作主要有:司机、导游、清洁、修缮、保安、餐厅酒店服务、百货等等,这些主要是雇佣当地农民来做。


  

  地方政府要发展旅游经济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于是,政府将山上的农民搬迁到了山下,将山上的村落和耕地改为种草种树。景区内没有了农村和农田,越来越多的旅游设施在山上发展起来,如导游中心、索道站、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小商店、小餐馆等等,此外还有保安办公室和电信基站。这些工作岗位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间接就业的工作有:建筑业、装修业、道路铺设、园林工、装卸工、加工业、娱乐业、休闲健康业等,也给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此外,按照政府的整体规划,这些旅游设施的维护与经营,主要由景区旅游开发公司统一负责。已经迁移下山的农民,此时仍有少数回到山上,在路边卖瓜果蔬菜或小商品,还有一些农民被旅游公司雇佣,在特定景点唱山歌和着少数民族服装照相。游客在山路上能听到少数民族唱山歌,与身着少数民族服装姑娘小伙合影留念,这是当地旅游项目中的一项特色,这类特色工作也为有才艺的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当地农民主要依靠直接和间接就业获得工资收入。当地总人口大约150万,在占人口比例70%的农民中,有35万农民能够在旅游产业中就业,大约还有70万农民不能在旅游产业就业。这70万农民依然要以从事农业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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