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族群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半个多世纪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原来看起来比较和平的族群关系,其实只是简单化高压管制的结果;现在也许高压不怎么灵了,所以各种各样的问题显现出来了。从我来看,至少两方面我们可能做错了。一个是刚才稼祥兄讲的族群人为板块化,这是借鉴苏联模式的结果,最后证明是失败的。民族区域自治本身就有问题,因为我们只有五个自治区,但是有56个民族,为什么新疆叫“维吾尔族自治区”,而不是“哈萨克族自治区”呢?还有别的民族,为什么不以他们的民族命名呢?大概是因为维族人口比较多,也比较厉害,最后就这样。但是这能帮我们解决民族矛盾吗?也许明天哈萨克族要起来了,要把名字改成哈萨克族自治区,那怎么办呢?这本身就说明民族区域自治这样的制度很难调和族群矛盾,甚至反而激化族群矛盾。
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手段选择是不明智的,我们希望民族和谐,但是一旦形成民族政治结构后是很难和平的。即便发达国家也是这样,经济发展到那个程度,经济冲突相对来说就显得比较次要,但是族群矛盾还是很复杂,像瑞士、比利时那样,非洲国家更不用说了。一旦形成板块,族群问题就更加显眼,总是成为整个国家政治当中非常重要的、非常难以让所有人满意的问题。
当然,这个问题本身就难度很大。美国搞了一个种族大熔炉,那是因为他们原本没有黑人自治区、白人自治区,原来就比较混居;我们要把原先生活在不同地区的民族混合起来,这对任何国家都是有挑战的事情。但是苏联失败的教训也表明,我们至少不要人为把事情复杂化。这个民族区域制度设了自治区,但是自治区内也有汉人聚集,在四川等普通内地则有不少少数族群聚集,所以又划了自治州,但是自治州内又有自治县和非自治县……整个版图被弄得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有必要弄这么复杂。
让我一直弄不明白的是,我们干吗要凸现不同族群的特殊性呢?我非常赞同这次研讨用了“族群”政治这个词,我建议在座各位不要再提“民族”,把“民族”转化为“族群”。这些词语都不一样,所以变通解释是有空间的。“民族”只有一个,中国就是大民族,剩下再讨论族群问题,族群可以有很多。现在老是“民族”、“民族”的,好像各个民族都很特别。那好啊,既然如此,就承认民族自决权吧,如果他们多数想独立就让他们独立,我们能做到吗?做不到,就别混淆视听。动不动就凸现“民族”的独特性,这对于我们族群融合有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