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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可否让人“消失”,可否做“证据保管”、“证据激发”、“证据买卖”

  
  2 对经济资源的掌控和自由支配;

  
  3 人脉关系的维护与自由调用;

  
  4 对家庭的保护和自由经营;

  
  5 对个人产业与资产的经营自由。

  
  遇到恶性突发刑事大案后,人的生存和发展还依靠如下4大资源:

  
  l 有利证据的收集、固定、保护资源(公安局调查过程中,客户如提交原件,公安局会予以销毁;

  
  2 交给律师放在银行保险箱保存,更加安全);

  
  3 不利证据的毁灭、关系脱离、辩护资源;

  
  4 关联资料、逻辑关系索引与原件的自由调集资源。

  
  对上述两组资源提供律师保护的核心有1个:确保客户、关键证人、主办律师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

  
  对上述两组资源提供律师保护的基本点有3个:

  
  l 确保客户能支付律师办案的经济成本;

  
  2 确保客户和律师能调用人脉资源;

  
  3 确保客户能配合律师调查、收集、获取有利证据。

  
  对方当事人和警察突破这一个核心,三个基本点的最有效、最直接、最常用办法是:

  
  抓捕我方客户(诱捕、骗捕最为常见,一见警察就出不来了),陷害我方主办律师(地方上抓捕律师可以不问理由,可以编造理由,想抓就抓;大案中,律师进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人见不到,律师也可能出不来了)。

  
  针对如上情况,我们设计律师业务如下:

  
  日常伺服:让客户消失。接受任意客户委托,为其电话设置机器人小秘书转接服务(每个拨来电话,都由律师所机器人小秘书向客户另一手机发送来电身份和事由,提醒客户是否接听,是否逃逸)。

  
  授权预存:客户预先签署各种可能发生案件的委托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即使客户隐匿,律师也不需其提供新授权,不需其签署新法律文件,就可开展案件运作。

  
  费用激活:客户预存费用,预定的事态发生后,律师所有权调取该笔费用,自动启动案件的代理服务,不需已经隐匿的当事人提供新的授权或者指示。

  
  关系激活:客户预存通讯录,预定事态发生后,律师所按照预定的安排,不需客户命令,即通知相关人员,并调用关系资源,开展证据调查和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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