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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红楼梦

  
  第十一回

  
  何家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2006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书,“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第十二回

  
  2008年春节后,何鹏的父母和以往一样又去了北京,在得知许霆案将在3月31日重审再次开庭,便又从北京赶回来赶去广州参与旁听,并在此时接受媒体的采访,至此时过境迁的何鹏案受到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自此后,何鹏的父母向各级信访部门、各级法院直至最高院的申诉始终都没有停止过,但是,屡屡都遭到了所有单位的拒绝。

  
  第十三回

  
  2009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這也是十七大部署開展新一輪司法改革以來,首個公布具體改革綱要的相關單位。

  
  第十四回

  
  蔣惠嶺2009年3月5日向本報記者回應,作為一個改革方向,其具體實施將會有細致的操作過程。蔣惠嶺還透露,備受關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將于近期正式出臺,他沒有透露具體內容,僅表示“當中對管理主體、程序、標準和社會救助的關係都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案例】

  
  許霆案:從無期到獲刑五年

  
  曾轟動一時的許霆案,前後兩次判決存在巨大差異。許霆因利用銀行自動櫃員機出錯,提取了17萬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2008年3月31日,廣州中院作出重審判決,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01年3月2日,“雲南許霆”何鵬持賬面余額僅10元的銀行借記卡分別從9臺ATM機上取款221次,共計42.97萬元。次年7月被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當年10月17日,雲南省高院駁回何鵬的上訴,維持原判。上述兩起案件的量刑程序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第十五回

  
  2009年4月16日明德民商法研习社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会邀请在京法律专家召开了“何鹏案”法律研讨会(即:博士论坛之“何鹏案”专题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经济法律专家李开发研究员、著名律师李肖霖先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界融、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律师、著名律师张宏政、许霆案上诉律师郭向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姚海放博士、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朱巍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海桥博士、中科院力学研究所朱如曾教授、著名网络法律评论家老兵、以及何鹏的父亲何建贵和何鹏案律师姚永安也参会讨论,另外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组和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杂志等媒体也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朱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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