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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法系的刑事司法活动中法官不能解释法律,只能服从法律

  
  如果人们认为法律的规定落后于形势,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提出立法建议,请求立法,或请求权力部门进行法律的解释。任何个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和法学专家都无权进行法律的解释。如果他们解释了法律,并且司法实践仿照他们的解释进行了相应的司法处理,就是违背了法律的根本的规定。

  
  四、我国刑事法律的立法权与解释权

  
  先说刑事法律的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法律”[4]。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5]。

  
  再看对法律解释的相关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6]。可见,刑事法律的解释权不属于法官。

  
  哪些人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呢?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7]。

  
  法律解释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第一步,拟定法律解释草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8]。

  
  第二步,法律委员会审议,提出表决稿:“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9]。

  
  第三步,表决通过,公布:“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10]。

  
  法律解释的效力如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11]。

  
  五、在中国法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

  
  上一节的内容主要引自《立法法》,它的规定非常清楚,对于刑事法律,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解释权,显然法官没有解释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立法的司法解释的效力等同于法律。这种解释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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