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我一直引以为经典的几个辩护案例是:季米特洛夫在德国国会大厦纵火案件中的辩护词何等精彩!陈独秀在“危害国民案”中自我辩护的让国民党政府的法官们心中暗自叫绝。再看看我国法学界律师前辈们如张思之、韩学章、李国机、万寿椿们是怎样出庭怎样发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经得住历史检验和让人欣赏更不忍弃之的经典作品吧!陈有西律师完全可以用证据说话:多研判和分析证据之间的矛盾、疑点来梳理和推敲和琢磨,有力有理有效地为李庄律师伸张正义和说出他不能不便不敢说出的话来主持公道。用夸张、渲染气氛、诱导受众的“作秀”等小手段是不踏踏实实做人做事的一些广告商人的风格!如果我们律师理论尚肤浅,做业务功底还不练达、个人修养更在青涩期,中国律师若要想走向与欧美或者台湾、香港律师同行的刑事辩护出庭水平我估计还要十年!靠包装是长久不了的。陈有西律师的一万三千多字的辩护词相对于江北区检察官约两千字的起诉书,听完或阅后给律师界、法学界、司法界同行一种缺少对在案证据逻辑层层分析的、让人心服甚至让听众心醉的艺术展示那种思想的力量!苏格拉底式的机辩、亚里士多德的严谨、丹诺与德肖微茨的滔天之口,我从业28年并没听说过我们的田文昌律师和赵长青教授在今天大众法律水平还普通低下的情况下出庭用制造哄动和攻击别人来逞强于法庭。在现今中国的公开审理案件时听众现状仍多是“外行看热闹”的情况下,律师出庭发表辩护词我认为更必须对被告人对听众对自己“三负责”才是称职律师。对法庭法官的尊重,对法律的忠诚和敬畏,在李庄和陈有西两位律师的出庭表现和辩护词中我一直没有看到。在这里,我要向重庆市的检察官幺宁的镇定、平和、进退有据的法庭攻防技巧及宽容风度表示敬意;对几次面对李庄律师近似胡闹的粗野狂悖的嚣张表现并让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在内所有审判人员“集体下课”又八次要求他们“回避”的无礼行为,能保持举重若轻掌控庭审进程有大将之风的审判长付鸣剑表示由衷的钦佩!面对藐视法庭又咆哮公堂故意制造闹剧的李庄律师和法庭言辞伤人的陈有西律师的“作秀”行为,检察官们和法官们表现出的一种从容不迫的冷静的定力,让业内同行肃然起敬!
如果从1981年起算,我做过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已经数不清有几次了,我真诚希望所有律师同仁通过李庄律师这件事(我仍认为李庄律师无罪但有错误,我们不能因为他个性张狂就找法律借口整他,那就是亵渎法律了),让所有律师在面对中国法律大环境中大风大浪突起时都尽快成熟并逐步成为哲学家式政治家式法学家式大律师,主动去经风雨见世面!别老为钱而出发为钱才说话最终再因钱折进牢房!特别是这次,绝大多数律师还在冷眼观看此案最终到底真相如何,事实到底会怎样的终审结果时,二审法院如果要仍定李庄有罪那一定要证据凿之又凿才行。否则,15万中国律师今后怎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出门低法官、检察官一头的律师形象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在本文中笔者也真诚的进一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通过此案教育和管理好本所律师,讲政治讲道德品质个人修养是当好律师的必要充分的条件之一,一个新律师到该所,不能以能挣多少钱有多少案源为进人取舍标准,社会各界时有怨言的律师业界潜规则如“捞人”业务已造成一些律师讹当事人钱、吹大牛、走勾兑等恶习。笔者就知道许许多多人存在这个毛病。北京燕园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以前曾撰文批判的“十八种律师恶习”,在今天的律师队伍中有不少人是能对号入座的。李庄律师狂妄自大的庭外庭内言行举止可不像一个品牌律师大所应有的文明人形象。康达所是北京律师业界大所之一,主事者当引此为一警示。大清王朝初起,八旗子弟从龙入关时斩将夺旗何等威风!最终由于八旗子弟的后代腐败被袁世凯从孤儿寡母手中“逼宫”而失去天下。历史就是一面面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