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机性
很多购买者明知小产权房不合法,但依然购买,往往是出于一种投机心理。这种投机心里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对政府政策的冒险投机。例如某购买者推测政府3年之内不会处理某处小产权房,如果其在城市租房3年的租金超过购买该小产权房并居住3年的费用,此时其基于对政府政策的判断可能会投机购买某小产权房。另一种是纯粹的投机,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上涨,小产权房价格也在逐渐攀升,这为某些投资者带来了投机营利的活动空间。
3、利益驱使
乡镇村等基层政府、农民及开发商基于利益的驱使推动着小产权房的发展。实践表明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基层政府及农民集体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补偿与土地被征为国有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后所获金额相差甚远。通过开发、建设并转售小产权房一方面可以避免国家通过征收将巨额土地利润拿走,另一方面农民也将得到更多的利润。据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镇彭庄村鑫鹏小区某销售负责人介绍,一栋小产权楼建好后,会给村里100万。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村委会不惜违法出让土地,在此情况下,一些不正规的开发商迅速介入,并在一栋栋小产权房交易中赚到利润。[7]
4、侥幸心里
目前理论界有建议将小产权房合法化,认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将启动房地产市场革命,打破政府对土地供应市场的垄断,改变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有助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及完善农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住有所居”思想。正是基于理论界关于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种种学说,销售者和购买者从主观上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小产权房在将来会被合法化。[8]
(二)小产权房危害性分析
尽管国家不断叫停小产权房,但是在上文所述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各大中型城市郊区及周边地区小产权房屡禁不止,一栋栋违法违章建筑赫然屹立于田间地头。小产权房对农民集体及国家带来了诸多危害。
1、威胁耕地数量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载着9亿多农民的“安居”和“生产”,同时承载着稳定国家政权的重任,因此国实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仅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还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但是据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透露:截止到2006年,我国耕地面积距离18亿亩的警戒线只差2700万亩,[9]徐绍史表示,一旦18亿亩耕地的底线被突破,国内粮食将不能自给自足,中国将在粮食问题上面临着受制于人的风险。[10]因此我国耕地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而这与现实中大量农业用地被用来开发小产权房密切相关。如果继续任由基层政府违法乱占、滥用土地,修建小产权房,必将威胁耕地数量,无法实现土地的宏观合理利用,无法保障土地的集约化和节约化管理,最终损害国民根本利益,甚至影响国家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