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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环境法律保护中的政府责任

  
  公众环境参与可以克服政府基于自身利益而做出“倾斜”的环境政策,确保政策是民意的反映,可以监督政府的环境执法行为,促使其秉公执法。政府应完善公众环境参与制度,使之程序化、具体化,以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其他单行法规中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原则、途径、程序、基本内容等,如政府部门在农村环境政策法规的制定中必须公开征求农村居民、工农业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专家会议、媒体报道和座谈会、现场访问、展览会、讨论会议、热线、互联网、短信平台、图形模拟展览、听证会等形式参与环境立法;各级政府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环境执法的监督,及时回应公众提出的问题与意见,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10.增强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作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应用与支持。我国政府应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结合农村地区现实情况,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开发与创新,加快农村环保适用技术转化和应用,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政府首先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科研机构和研究队伍建设。一支强有力、高水平的环保科研队伍是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基础与保障,政府必须出台有利于农村环保科研队伍建设的利好政策,为其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创造优良的学术环境与社会环境。
  
  政府要组织研究制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并构建起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尽快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研究制定《农业投入法》,在法律中明确各级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的责任和各级财政的投入比例,明确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功能定位和法律保障措施。同时,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投入的监督机制,促进建设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建设效益充分发挥。[19]此外,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农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投入建设,并加快农村地区农技推广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培育农民技术员队伍。
  
  农技推广体系的建立可有效、及时的将成熟的农业技术传导给农民,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施用化肥,因地制宜选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减少农用化学品对农业的面源污染,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可以强化农民对农产品安全的认识,掌握对农产品的药物残留速测技术,减少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二)严格农村环境执法,建立严格的政府环保问责制度
  
  1.加强农村环保机构及其能力建设,提高环保执行力。
  
  第一,要建立健全基础执法机构,改善执法条件。针对我国环保机构的不完善,我国应建立一个由中央到地方进行统一管理的环保机构,即由国家环保部进行统一部署、管理、指挥、协调,各省、市、县级政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作为环保部的分支机构,并且垂直受上一级环保机构管辖、监督,不隶属于当地政府主管,但各地政府必须参与辅助本地环保机构的工作。[20]在乡镇和村一级应配备专职环境管理干部和人员,制定有关职责职权规定,为加强乡镇一级的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提供组织上的保证。第二,要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对现有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严肃其执法态度,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治理现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第三,严格考核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建立严格的环保问责制度和绿色GDP考核制度。强化政府农村环境执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国家法律、中央政令的贯彻落实。我们要建立严格的环保问责制度,对那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滥用职权,导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污染事故频发的地方,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实行政府首脑环保负责制,对其“一票否决”。
  
  法律明确规定实施党政干部绿色GDP考核制度。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增长方式仍是粗放型的和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是掠夺性的,一些地区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这是我国多年以来,以GDP的增长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硬指标的体制弊端造成的。一些地方只是单纯注重经济GDP的增长,而无暇绿色GDP的存在;为追求政绩不计环境成本,忽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使地方政府真正重视自身的生态责任,就必须将农村环境保护考核纳入当地政府考核目标体系,实施绿色GDP核算和考评标准体系,并在法律中明确加以规定。这将从根本上调动地方政府对于环保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促使地方经济的发展由数量竞争向质量竞争的转变,促使各级领导者致力于追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社会进步的综合政绩,致力于生态、环境欠债的偿还,实现良好的生态治理,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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