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编制湿地保护与开发规划
要根据湿地恢复与补偿的需要,编制和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落实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湿地。进行资源登记造册与繁育规划,调查当地的植被、地貌、土壤、动物等自然条件和旅游资源,借助GIS技术分析,划分功能区,提出各区域适宜开展的旅游项目和环境保护方案。
(六)建立湿地占用补偿制度
黄河湿地面积宽泛,仅靠限制人为的活动来进行保护是不可行的,还应该鼓励动员周边村民及社会人员参与到湿地的保护中。湿地占用后湿地所有权人和湿地效能发生改变,占用方应以恰当的方式补偿所有权人,使其足以维持不低于先前水平的生存状态。开发补偿要有新政策,补偿不应是一次性的和单一方式的,而应是长期的和多样化的,最好是提供就近就业的机会。
(七)严格定位旅游开发的路径与措施
必须定位为自然博物馆以及科研、科普与教学基地基础上的生态旅游,主要是观赏游和科普游。只允许搞小型、轻型建设,以不破坏原貌、不污染环境为宗旨,要求材料环保、透视性强、拆除方便。限制游客数量,制定游览规则,要求专业导游员全程陪同。允许导游陪同下与观赏对象的近距离接触和互动,在确保无害的情况下给予人与湿地生物亲近交流的机会。规定休整期(可以分区域轮休),敏感区域设置禁游时段等。
(八)完善湿地资金与人才投入机制
特别是省级保护区,要强调资金与人才投入的法制规范,否则很难被重视。要实行投入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元化,鼓励社会投入湿地保护,促进与非政府组织、学术团体及科研单位合作交流。目前,许多非政府组织(NGO)已有自己基金资助项目和科研技术能力,如湿地国际(VV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可以与其合作开展科研交流活动和专项资金支持。与银行、投资单位等合作,鼓励信誉好、有开发利用经验、使用过程中保护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对湿地进行合理有效开发利用。
(九)确定湿地承包管理责任制
湿地承包经营项目应属环保型、低能耗、低污染,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承包方项目经所有权方审批合格后,与所有权方签订承包经营过程中的保护责任书,报管理方备案。管理方负责监督和指导其工作开展,并给予技术支持。
【作者简介】
祁雪瑞,女,汉族,河南省滑县人,硕士,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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