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这类例子太多了,其中成语“专横跋扈”就讲述了这样一个例子:
据《后汉书·梁冀传》:“帝少而聪慧,知冀骄横,尝朝群臣,目冀曰:‘此跋扈将军也。皇太后和皇后都是他的妹妹,他的权势更大,也更胡作非为了。梁冀利用搜刮来的钱大造豪华的住宅园林,开辟大片的猎场。仅仅一座兔苑就造了好几年,绵延几十里,’当梁冀当皇太后和皇后的两个妹妹先后去世后,没有了靠山,梁冀不久终因罪孽深重被迫自杀身亡。
李省长的霸道,专断蛮横,又有什么人为其作靠山的呢?
请问温总理,类似李省长这类大员都不愿意为人民“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怎么办?
我国《
宪法》不是明文规定,中国公民对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吗?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吗?对不法行为可以有检举、揭发和控告的权利吗?并且不允许被打击和报复吗?
在治国理政方面,我国政府不是经常强调要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联动又相互制约的机制,让人民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幸福吗?中央不是三令五申要求构建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力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吗?难道李省长不心知肚明?难道李省长的权力不受人民监督?
如果不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政府和官员如果不尊重民意、不尊重客观规律、不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若干规定,那么必然导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形同虚设,造成受众对公权力的极度不信任。
长此以往,恶性循环,必然导致公众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方向和性质产生质疑,造成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影响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阻碍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制约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附:我们不妨来研读一下去年发生在湖北省的两件官民冲突事件,一则是湖北石首6.17事件,二则是湖北巴东邓玉娇刺杀淫官案,便知湖北省的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是多么的混乱;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官员腐败是多么的令人触目惊心;政治生活中的潜规则是多么的严重——只讲人情,不讲法律;只讲关系,不讲程序;只讲面子,不讲道德;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事情随处可见。这就是李省长治下的湖北的真实写照。现转录关于这两大事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