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人们需要一本介绍法律研究资源、讲解检索策略的指南。本项目起源于Starr基金赞助的一个培训计划--旨在建立一个电子化的法律图书馆的合作关系。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大学、美国的纽约大学和中国的清华大学是这个计划的成员,共同为法律图书馆员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们提供了为期2周的培训。Westlaw公司从纽约派来了精干的代表,Lexis公司的北京代表也参加并成为这次培训的教师。这本指南就是培训讲稿的精华。
我们的意图包括两个层面:
1.提供关于有代表性的法律体系及其主要法律出版物的特征;
2.介绍研究策略以便进行在线检索。
我们知道网站的网址(URL)常常会改变,在后来的检索中就可能找不到原先的资料。但是,如果研究者了解了出版物的基本理念,他们就可以去检索其他合适的论文或者在线资源来代替。我们相信,由《哥伦比亚法律评论》、《哈佛法律评论》、《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评论》、《耶鲁法学杂志》等刊物的编辑们共同汇综、编写的《蓝皮书:统一引证系统》(2000年第17版) 所提出的忠告,即首先使用商业数据库,其次才使用免费的互联网资源。人们因此可以推定法律在线服务商--如Westlaw,Lexis,Butterworths和Hein Online资金充足,管理良好,能够提供权威、及时和稳定的信息。同样,人们也可以信赖政府间组织(IGOs)和非政府组织(NGOs)的网站,特别是联合国、欧盟和澳大利亚法律信息学会的网站。
我们建议,如果你惟一的资料来源是个互联网站,你要把它复制下来,再提供该站点的在线网址(URL)、检索的日期和所有相关的信息,如当事人和法院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和判决日期。注意识别那些讽刺性的或者假冒可靠的网站;仔细检查域名的后缀,如:.edu、.net、.org、.com和表示国家的部分,确保进入正确的站点。
法律研究者还应当注意,网上的信息不必加注版权标志以获得保护。引用从网上直接获取的资料时,最好加引号并指明来源。如果你将一大段文字进行了改写,也要指明原文的作者。美国政府发布的信息没有版权,但是最好的做法是引证官方消息来源。联合国、欧盟和多数欧洲国家政府版权保护力度很大,要求对它们发布的信息的再使用必须得到许可。因此,在使用、引证这些网站时,最好都指明信息的链接,而不仅仅是复制内容。
互联网的运行有其自身的一套协议;尽管网络的特点是参与性、无等级和宽容慷慨,研究者还是要懂礼貌、守规矩。虽然网上文件共享和免费使用信息的情形很多,但在学术上或者法律实践中,这不是现行的道德规范所允许的。从网上剪贴拼凑自己或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行径,很容易被广泛使用的反剽窃软件以"TURNITIN"模式发现。常有人通过电子期刊数据库部分或者全部抄袭期刊文章。美国的报纸充斥了许多关于使用他人作品却不加以注明的历史学家的报道。互联网使文件下载变得简单,以至于研究者懒惰起来。所有非你原创的内容,你要注意必须指明它们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