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到底何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有一个标准就是非法出版物的获利数额,而在《大迁徙》一书出版中,根本谈不上获利,也就没什么利润可言,那什么才算本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呢?这就由渭南警方或是渭南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说了算,此书指出了一些鲜为人知的迁徙内幕,让移民心神不定,严重破坏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领导形象,而且对当地的出版市场造成了一定冲击,所以,这就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所以,警方就有权逮捕谢朝平,我这样的说辞不知是否切合渭南方面的心意?要是切合,你们也算枉费心机,之前也好好钻研了我国的非法经营罪,但是,你们还是没搞懂本罪的本义,按我上述的分析,作家出书算哪门子非法经营,承担责任的话也是出版机构,出版机构最多就承担个行政责任,和作家根本搭不上边,如果书籍内容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另当别论,但以非法经营罪逮捕作家,实在是人不放心——你们平时都是咋办案的?
最后,到底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标准是什么,估计警方难以举证,也懒得举证,警方主要目的在于抓人,而非按照合法程序侦查案件,要是走了正常程序,恐怕就不是进京逮人这么简单了。在举国都在关注警方滥用权力时,渭南警方算是撞在了枪口上,基本的
刑法罪名还没搞懂,先把人抓了再说。再者,你们这是批捕还是据传,或是刑事拘留,各类合法程序不走,偏偏不声不息的只带人走,而且不通知家属,这样的“批捕”恐怕难以服人,也难以让人服,毕竟,作为行政机关,基本的办案程序还是要遵守的,而且不能违法办案,你们说对吧?但是,你们却违法办案了,而且还把人关了这么久不让家属和律师介入,律师费尽周折方才见到谢朝平,限制律师权利和剥夺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办案行为你们却一再而犯。
自从国家逐步走向法治社会,一切的违法办案行为都应当受限,不知渭南警方这次是故意为之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恐怕又是哪位领导发话了:“谢朝平的书影响了渭南地区稳定,不利于社会和谐,所以,警方就可以非法经营罪逮捕谢朝平”,我这样的推理不知正确与否?但是,你们别忘了,如果真是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你们也好好按照我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侦查案件,完完整整走走咱们国家的刑事程序,就算最后错了也来个国家赔偿,不能动不动就逮人,动不动就拷人,动不动就吓人,要是这样,我这样的异见分子和批评分子恐怕离被你们批捕也不远了吧,毕竟,我现在指出你们犯错了,而且还错得不轻,所以,我可能涉嫌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