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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不宜以“人民”冠名

  

  有人可能会说:有的国家的政府是由官僚组成的,官僚不同于人民,所以“人民政府”这样概念还是有特殊意义的。


  

  笔者以为,贵族组成的政府可以叫贵族政府,平民组成的政府可以叫平民政府。但是,不管平民还是贵族,只要参加了政府,就变成了官僚。世界上不存在无官僚的政府,不存在非官僚的政府。


  

  2、关于代表人民利益


  

  我们的政府要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对的。然而,代表人民利益并不是我国政府的专利,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要代表人民利益,即使是君主专制国家的政府也要代表本国人民的利益,至少要代表一部分人民的利益,而不能仅仅代表自己的利益。即使世界上有些政府仅仅代表部分人民的利益,那也是客观上形成的,而不是法律上的要求。从法律上看,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要代表本国全体人民甚至全体国民的利益。既然如此,我们的政府就没有必要以“人民”冠名。


  

  3、关于对人民负责


  

  对君主负责的政府叫做君主政府,对军队负责的政府叫军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当叫民主政府而不应当叫人民政府,不应当以“人民”冠名。


  

  如果因为政府对人民负责就必须冠以“人民”的话,那么,其他要对人民负责的机构、组织是不是也要以“人民”冠名呢?比如,监狱要对人民负责,是不是要命名为“人民监狱”呢?党校除了对党负责以外也要对人民负责,是不是也要命名为“人民党校”呢?大学要对人民负责,是不是都要命名为“人民大学”呢?答案是:不一定。既然如此,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也不一定要命名为“人民政府”。


  

  4、关于受人民监督


  

  任何一个政府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监督政府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在古代,人民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监督政府。比如,我国古代的诽谤木制度就是政府接受民众监督的制度。


  

  如果因为国家机构要接受人民监督就必须冠以“人民”的话,那么,其他要受人民监督的机构、组织是不是也要以“人民”冠名呢?比如,公司要受人民监督,是不是都要命名为“人民公司”呢?教会也要接受人民监督,是不是要命名为“人民教会”呢?答案是:不一定。因此,受人民监督的国家机构也不一定要命名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什么的。


  

  5、关于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也不能成为政府以“人民”冠名的理由。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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