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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一制中国的财政联邦制

  

  分税制将地方财政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地方经济独立性的加强会导致国家宏观财政控制能力的削弱,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与此同时,地方财政自治还意味着地区间财政收入的巨大差距,导致不同地域财力的严重失衡。更有甚者,各地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进行政府间无序的经济竞争,有些地方政府竞相从事高风险投资项目等脱离中央监督的非正式财政活动,地方保护主义日益抬头。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的指令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而导致政令不畅通、令不行禁不止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分税制的现实困境是中国当前财政联邦制和宪政单一制内在冲突的集中反映,也是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深刻矛盾的真实写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改革是自下而上的,这与中国政治体制的自上而下及经济民主的自下而上形成了逆向反差。中国分税制是在单一制体制的中央政府主导下完成的,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政权力的中央集权。[16]中国的政治环境并未给财政的地方分权提供广泛空间和纵深发展的可能,这表现在财政联邦制中地方利益在政治上的正当性,并未得到任何法律的追认和价值观念的支撑。换言之,中央集权的财政秩序并未彻底消失,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非制度性的容忍。[17]由于中国人事控制权最终在中央,导致中国地方官员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这使得中国财政联邦制实施后已经取得的地方权益随时可能由于体制因素的影响而丧失殆尽。


  

  三、是跨越还是堕落:从财政联邦制到宪政联邦制


  

  分税制面临的现实问题该如何解决,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制是否需要宪政联邦制的政治保障?或者说,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和地方财政的分权是否意味着中国在宪政体制上必须实现从单一制向联邦制的嬗变?如果能够简单地判断单一制与联邦制孰优孰劣,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可惜的是,问题却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就两者经济调节的效率而言,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联邦制高于单一制或者相反。应该针对特定国家或者特定国家的特殊历史阶段进行特别分析,这里绝对没有一个唯一的公式或普遍的真理。在某一国家联邦制财政效率更高,可能在另一国家却恰恰相反。因此,任何模式都不具有普适性。联邦制强调地方自治和分权,对地方是一种经济激励,会广泛地调动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但如果没有中央统一的调控和引导,可能会造成各地间经济秩序和财政体制的无序甚至混乱。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也不允许州和地方税法与联邦税法相抵触,而且在与地方财政的分配格局中,联邦一级收入占较大比重。因此,不能认为联邦制比单一制更有效率。其实,理想的目标最终是寻求集权与分权的黄金分割点。认为“地方自治的和联邦主义的政体安排,就将比中央集权下的垂直管理具有更大的资源整合优势”[18]的观点不足为信。


  

  当然,中国不搞政治联邦制更多出于对政治本身的现实考虑,而不是出于财政方面的原因。正如一位经济学家皮吉·B·穆斯格雷夫所言,在一国之内,决定政治边界的主要因素,并不是提高财政效率的考虑,而是政治与历史的力量。[19]基于深厚的历史传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瑞士的联邦制并没有因为拿破仑法国式的单一制的征服和强压而最终被改造。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特殊国情是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如果中国搞宪政联邦制而不是单一制,只能加剧这种不平衡,其结果是相当危险的。目前由于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财力差距的悬殊,各地的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和严峻,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遭遇巨大挑战。而中国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增长得益于中国国内和平的政治环境。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国内秩序对于一个长久以来不间断地搞大规模群众政治运动的中国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显然,单一制的体制更适合目前中国国家稳定和谐的根本利益要求,因为,一般而言,单一制国家的中央调控能力更强。当然联邦制也可能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但中国不曾有过这样的历史传统和实践经验,中国更不能也绝不应该冒险进行政治试错。这一点应该唤起不断鼓噪中国搞联邦制的学者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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