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日本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法律保障机制

  

  针对国际能源环境的大变化,日本正在亚洲通过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议的签订,提倡在亚洲地区建立“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通过提高地区储备量增强地区的抗风险能力。2004年6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东盟、日中韩能源部长会议,就是日本牵头召开的。该会议一致通过了“建立更加紧密的东盟+3能源伙伴关系”的共同宣言,提出构筑亚洲能源伙伴关系的设想。为此,日本还将继续致力于东盟+3能源部长会议的召开,其将来的目标是组建一个具有石油储备协调运用能力、在能源政策方面开展合作的“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随着日本与亚洲地区经济上相互依存关系的日趋密切,日本认为,只有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提高整个亚洲区域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也更能保证日本能源供应的安全。


【作者简介】
陈淑芬,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注释】吴珊:《日本能源安全“新战略”:抓紧到国外抢油井》,载腾讯新闻网:http://www.news.qq.com/a/20060531/002100.htm,访问时间:2009年3月28日。
钟新:《日本众议院通过海洋基本法》,载《华夏时报》2007年4月4日。
参见刘宁、黎霞:《浅议海上恐怖主义的立法及管辖》,载赵秉志主编:《中国反恐立法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45页。
霍建刚:《日本海上通道安全战略》,载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上通道安全课题组编:《海上通道安全与国际合作》,时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8页。
尹洁:《日本海上自卫队未来7年花费3500亿日元更新》,载北方网:http://news. enorth.com.cn/system/2006/02/21/001238460.s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14日。
See Richard Tanter,Japan’s Indian Ocean Naval Deployment:Blue Water Militarization in a“Normal Country”,资料来源:http;//www.japanfocus. org/article.asp?id=549,访问时间:2009年4月6日。
张会友:《日本反恐怖力量的建设与发展》,载《外国军事学术》2005年第1期。
蔡文鹏、方新洲:《日本海上保安厅概览》,载《海事大观》2005年第4期。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on Combating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 in Asia,资料来源:http://www.mofa.go.jp/mobi/gaiko/ kaiyo/pdfs/ kyotei. pd,f访问时间:2009年4月26日
朱凤岚:《日本海洋管理与执法体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网:http://iaps.cass.cn/xueshuwz/showcontent.asp?id=1078,访问时间:2009年2月26日。
孙巍:《日介入马六甲防务意图影响中国能源安全》,载《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9月12日。
See Japan Coast Guard To Participate In Joint Piracy Exercise,资料来源:http://www.bernama.com /bernama/v3 /news.php?,访问时间:2009年4月12日。
See Japan—Indonesia Joint Announcement on Maritime Affairs,资料来源:http://www.mofa.go.jp/region/asia—paci/indonesia/sum-mit0506 /joint一5.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13日。
何帆、管清友:《通过国际组织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资料来源:http://hi.baidu.com /hefan1998 /blog/item /64a7ad030a589dee09fa9335.html,发布时间:2006年9月12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