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说谎特征的稳定性。如果说特征的特定性是测谎的根据,那么,特征的稳定性就是测谎的条件。如前所述,“说谎特征”的稳定性是指这些生理反应与说谎行为之间存在稳定的“对应伴生关系”,只要说谎,就会出现这些反应,只有说谎才会出现这些。科学家们之所以把呼吸、脉搏、血压、皮肤电阻等变化作为测谎的依据,就是因为通过观察和实验,发现这些特征与说谎之间有比较稳定的联系。但是对“说谎特征”的稳定性来说,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关键的问题,即被测人能否通过主观意志来控制或改变其“说谎特征”。如果这些生理反应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或改变的,那么依据它们作出的测谎结论显然就不太可靠了。
生理学原理告诉我们,呼吸、血压、脉搏、皮肤电阻等生理变化都是受人的植物神经系统控制的,是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改变的,有些甚至是人根本无法察觉的。在这四种特征中,脉搏、血压、皮肤电阻的变化显然都是人的意志无法控制的。一个人不能随心所欲地。使自己的脉搏加快或减慢,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使自己的血压和皮肤电阻升高或降低。诚然,一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的呼吸方式和速度,但是这种有意的控制很容易被人识别,因此对测谎结果的实际影响并不太大。
某些人在说谎时还会伴有一些特殊的下意识的习惯动作,如说话结巴、连续眨眼、吐舌头、摸鼻子、揉眼睛、挠脖子、抓耳朵、搓手掌等。虽然这些习惯性动作与说谎行为之间也有一定的“对应伴生关系”,但是,因为它们作为“说谎特征”的稳定性较低,而且比较容易受人主观意志的控制,所以只能作为识别谎言的线索,不宜作为认定谎言的依据。
我们已知“说谎特征”与说谎行为之间具有稳定的联系。但是,二者之间为什么会有这种“对应伴生关系”?人在说谎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生理变化?这也是我们研究测谎的科学原理要解答的问题。根据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反射原理”和“刺激——反应原理”,有机体可以通过神经系统对内部刺激或外部刺激作出有规律的反应。这就是“反射”。人的反射有两种:一种是无条件反射;一种是条件反射。前者是人类天生就有的反射,又称为“本能的反射”,包括食物反射、性反射和防御反射等。后者是人类经过后天的经验、训练和学习等多次重复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反射,例如,打过针的孩子再见到穿白大褂的人就会产生恐惧情绪;吃过梅子的人一听到别人说前面有梅林就会分泌唾液。无论是条件反射还是无条件反射,都是人体在受到某种刺激时“不由自主地”作出的反应,是神经系统内从“感受器”到“效应器”的自动沟通。
作为反射之启动力量的刺激,可以来自人体的外部,也可以来自人体的内部。来自外部的刺激是多种多样的,如上文谈到的“望梅止渴”。来自内部的刺激多表现为心理刺激,即某种情感或情绪对人体神经系统的刺激,并导致一定的生理反应,例如,人在悲痛的时候会流出眼泪,人在惊恐的时候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内部刺激往往也是由外部刺激转化而来的。例如,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有关的案件情况会在其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这些情况事后被人提到,就会对他的心理产生强烈影响,于是,外部刺激就转化为内部刺激,并进而引发相应的生理反应。在测谎过程中,测谎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就是一种外部刺激,这种刺激可以影响被测人的心理活动,从而引发相应的生理反应。
刺激与反应之间存在着量的对应关系。刺激越强烈,反应也就越强烈或越明显。因此,在测谎问题的编排中,如何提高相关问题的刺激强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问题。不过,问题的刺激效果是否只是紧张和恐惧,仍是一个需要研究和证明的问题。过去我们以为,测谎时的生理反应就是心理紧张和恐惧所造成的,如果被测人不紧张、不恐惧,就不拿有这些反应。但是,实践经验证明,惯犯和说谎老手虽然在说谎时不太紧张,也不太恐惧:但是仍然会出现那些生理反应。而且,越是思想复杂的人,生理反应越强烈;而思想简单的人,生理反应倒不太明显。由此可见,测谎的生理反应很可能与人的大脑活动量有关,与被测人对某个问题的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