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肖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人权法与刑事司法。
【注释】这些规定至少包括:《
刑事诉讼法》第119-121条,《最高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198、
200、
204、
20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9条。
一位曾参与刘全普案第二次鉴定的专家透露,他是考虑到社会影响才同意将刘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参见柴会群:《司法之困:那些犯下命案的精神病人》,载《南方周末》2009年6月4日。
刑事判决的合法性,是指刑事判决具有赢得公众认同和服从的内在价值,以及在客观上获得公众认同和服从的经验事实的统一。详见冯军:《刑事判决的合法性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司法鉴定在事实上存在着赢得公众认同的合法性的命题。
许霆案所反映的民意对涂尔干的上述论断做了最好的注脚。本观点的形成受惠于周安平教授的《许霆案的民意:按照大数法则的分析》(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1期)一文。有关“大数法则”及其对立法和司法的影响,详见该文。
马克斯·韦伯在他的方法论著作中非常强调社会科学的概念在本质上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即理想类型不是作为目的,而是我们考察、认识事物的方法而已,是研究的手段。参见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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