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边境土地的主权案”主要涉及1843年荷兰与比利时两国签署的边界专约的解释问题。在荷兰与比利时边境地区,属于比利时领土的巴埃勒—杜克区(Commune of Baerlie-Duc)的一些地块嵌在属于荷兰领土的巴埃勒—纳索区(Commune of Baarle-Nassau)当中。属于比利时的地块不仅孤悬于比利时主体领土之外,各个地块之间也互相脱节。从1836年起,两国边境地区的地方当局着手探讨确定确切的边界。1841年3月22日,两个地方当局之间签署了一个《区备忘录》(communal minute),其中规定:“第78至111号(含首尾两号)地块属于巴埃勒—纳索区”。[29]该文件是荷兰方面提出的,比利时对该文件的真实性未予质疑。在地方当局交涉的同时,根据1839年《伦敦条约》的规定,两国联合建立一个确定两国边界的“混合划界委员会”。1842年11月5日两国签署了一份《边界条约》(1843年2月5日生效)。该条约第14条规定:“涉及巴埃勒—纳索区(荷兰)和巴埃勒—杜克区(比利时)及其道路的边界现状应予维持。”1843年8月8日,两国签署的《边界专约》第一条规定,两国确定的边界由一个“说明性记录”(descriptive minute)加以确定;第三条规定该说明性记录构成条约的一部分。[30]而“说明性记录”的第90条第二部分规定:“第78至90号(含首尾两号)地块属于巴埃勒—纳索区。第91和92号地块属于巴埃勒—杜克区。第93至111号(含)地块属于巴埃勒—纳索区。”[31]这里的91和92号地块就是两国争端的标的物。
比利时认为,根据1843年的《边界专约》及“说明性记录”的规定,所涉争端地块的主权属于比利时。1842年《边界条约》中“边界现状应予维持”中的“现状”就是“说明性记录”所规定的对象。荷兰则认为,1843年《边界专约》的条款只规定应维持现状却并未确定何为现状,因此,应根据1841年的《区备忘录》来确定现状为何,据此,91和92号地块的主权应属荷兰。
法院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1843年《边界专约》及“说明性记录”是否有效地确定了该争端地块的主权?法院经过对案情的分析得出结论:1843年《边界专约》有意图而且确实确定了两国间争端地块的主权归属。根据专约的条款,本案所涉争端地块的主权应属比利时。实际上,法院接受了比利时对“现状”一词的解释。
在“领土争端案(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乍得)”中,乍得主张,1955年8月10日《法兰西共和国与利比亚联合王国友好睦邻条约》确定了利比亚与乍得两国的边界线。[32]利比亚并不否认该条约的有效性。[33]利比亚则提出了历史继承权利等主张。
法院认为,为确定两国间是否存在条约边界,需要考察“1955年条约”第三条以及该条所引述的附件。[34]该条规定:“缔约双方承认: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法属西非和法属赤道非洲的领土为一方,利比亚领土为另一方,双方的边界源自利比亚联合王国成立时有效的国际文件,这些文件的目录附在换文中(附件Ⅰ)”。[35]附件Ⅰ列举了六份文件。[36]由于附件Ⅰ所列举的部分文件在利比亚独立时已不再有效,利比亚认为该条款并未有效地确定两国的边界。法院则认为,条约的解释应考虑条约用语的通常含义、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有效性原则等。通过对“承认”、“边界”、“有效的”等用语的解释,法院确认:“1955年条约”“构成双方确定其边界的协定”。[37]根据“1955年条约”第三条以及该条所引述的附件,法院确定了两国间边界线走向。[38]
关于“1955年条约”的地位,法院表示,除非经双方同意,边界应保持稳定,即使“1955年条约”失效,该条约中有关边界的规定仍继续有效,边界规定“具有自己的、独立于1955年条约命运的生命”。[39]因此,在进一步确认当事方嗣后并无新的领土安排之后,对于双方在诉讼中提出的其他问题,如历史继承、保持占有原则的适用性、占有的有效性、势力范围、腹地学说、时际法规则等,法院认为无需考虑,因为“1955年条约完全确定了利比亚与乍得之间的边界”。[40]
(二) 地图
法院对“柏威夏寺案”的裁决引起很多争议,法院裁决的确切根据并不是很清晰。案情大致如下:1959年10月6日,柬埔寨向法院提交了请求书,就柏威夏寺主权归属问题对泰国提起诉讼。泰国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反对,法院于1961年5月26日判决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争端双方一致认为,争端源于1904-1908年间法国(作为当时柬埔寨的保护国)与暹罗间进行的边界解决,即柏威夏寺的主权归属取决于1904年2月13日的边界条约以及该日期之后的事件。[41]1904年2月13日条约的第一条对暹罗与柬埔寨边界的总体走向做出了原则规定。关于争端所涉的扁担山脉地区,该条规定,两国的边界为“森河和湄公河盆地与蒙河盆地之间的分水岭”。第二条规定成立一个“混合委员会”完成划界工作。[42]根据该条约组成的“混合划界委员会”于1905年1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1907年1月19日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43]“混合划界委员会”对于扁担山脉地区划定了什么样的边界,却没有会议记录可以查询。[44]法国官方安排了四名官员从事地图的制作和出版工作,其中三位是“混合划界委员会”成员。1907年秋制图工作完成,法国一家出版公司印刷出版了地图。[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