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的状况是,对现场勘查实验教学的师资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现场勘查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选择有些随意,甚至一些尚未正式接受过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或侦查专业相关课程学科教育或未曾进行专业进修或实践培训的同志,即“无畏”地进行模拟现场布置及实验教学的活动,这未免有些草率,其实验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五)实验教学的组织过程有待合理化,其考核评价体系有待优化
现行实验教学基本采用学生分组的方式进行,以共同完成一个模拟现场的勘查。然而这种模式让一些缺乏学习热情与自觉性的学生往往有了“避重就轻”的机会,从而得不到真正的实习锻炼。如实习分组一般为8-10人,依据勘验工作需要,分别从事现场指挥、现场保护、现场访问、现场记录、物证勘验等工作,但在实践中发现,经常有一些学生在每次的模拟勘验实验中自告奋勇地主动要求承担现场警戒任务,而对技术工作总是绕行回避,这势必造成毕业学生到实务部门后即获负面评价,“只会动口、不会动手”,这种现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在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尽量让每个学生在勘查的不同环节、不同工种方面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由于目前现场勘查实验教学课时较少,所谓单项实验基本上是在前期的专业基础课中进行,如指纹学、痕迹学等;而现行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模式未再进行单项演练,也未进行真正具备“综合性、创新性”特点的实验,而不过是现场勘查理论课中后期阶段安排的实验课,该阶段主要演练完整的勘查程序与常见勘验技术方法,学生在该阶段的实验进行也主要是以分组的方式进行,其实验成绩的考核方式也流于粗犷,基本上是以学生个人平时成绩加上小组成绩所获得的分值,这种考核评价方式显然是行不通的,也达不到以考促学的效果。
四、现场勘查创新实验教学的改革路径
针对现场勘查实验教学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与调试。在笔者看来,现场勘查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因此应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方能有效提高犯罪现场勘查的实验教学效果,以达综合性、创新性、实战性的改革目标要求。
(一)重视与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在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改革活动中,人的因素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根本,是教学改革的动力源泉,而其中师资质量更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法宝。
诚如前文所言,犯罪现场勘查实验教学所具有的综合性、实战性、操作技术性强的特点,要求教师应该是一位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强的“全科型”人才,而该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边缘性也让该学科汇集了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技术,汇集了诸多其他学科的科学家去共同面对这一交叉学科,经过多学科多年的交融,该学科已成为汇集多学科知识、技术的独立学科,其“科学”的内涵毋庸置疑。[5]正因如此,现场勘查实验课教师必须是一位知识全面、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强的人,也只有此类教师方能引领实验教学创新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