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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中社会风险的刑事政策应对

  

  与此同时,因官员阶层的弥散性腐败,官民阶层的互相分离而形成的社会对立日益明显,由此造成了社会断裂和民怨日深,于是中国社会在日益破碎的过程中积聚了太多的社会风险。伴随着这些社会现象发生的社会风险,一个让我们愈益感到无奈和尴尬的景象是:中国目前的犯罪情势是十分严峻的,并且有愈益严峻的趋势。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2009年中国犯罪数量打破了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平稳态势,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暴力犯罪、财产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大案要案等案件大量增加。不时传来的“校园血案”、“抗拆自焚”、“铤而走险杀警察、杀法官”的消息就是一个不祥的征兆。同时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通过媒体的传播,网络的放大,刺激了人们的眼球和神经,往往搅得举国不安、全民恐惧,着实让这个社会风险倍增。贝克教授在谈到中国社会的风险存在时,就曾坦率地指出:“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从西方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目前中国可能正处于泛城市化发展阶段……,所有这些都集中表现在安全风险问题上。”{5}尽管贝克、吉登斯等人所描绘的风险社会主要是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技术角度而言的,但中国社会因巨大的社会变迁而正步入的风险社会,何尝仅仅是由工业革命形成的技术发展所造成的。


  

  凡事皆有因,凡事皆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社会风险,也没有无缘无故由社会风险引发的社会变异。马克思曾说过一句可以撼动人类的话:“过去的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造世界。”{6}对于那些已经从社会对立、社会失衡中走出来的,已经能够自如地控制社会风险的国家和民族来说,他们面临的问题也许是需要进一步改造社会,提升自己。而对于我们这个仍然处在社会对立和社会失衡状态的国家而言,首先需要努力寻找、及时发现社会对立和社会失衡导致的社会风险原因,才能在此基础上及时地加以应对、进行预防,从而将各种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火苗扑灭在星火之时,将由社会风险引发的犯罪意识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中国社会目前而言,导致社会风险的原因大致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政治信任消解积聚的社会风险


  

  在现代社会的行为互动过程中,政治信用、政治信任与社会反应及社会风险已经紧紧捆绑在一起了。可以说当一个社会中政治信用丧失、政治信任不存时,整个社会就会处于相互猜忌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宣告: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然而,由于体制设计的欠周而导致的制度性缺陷,也由于苦难的历史容易被人遗忘,更由于人性的丑恶得不到有力的制止和惩罚等原因,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腐败侵蚀,一些权力的行使者似乎忘记了人民托付的政治责任。当今中国有些地方的社会矛盾比较尖锐,有时让人可以一眼看出怨愤矛头所指。不讲政治信用,焉能获得政治信任?当今中国社会的教育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等,其根源可能在于政治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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