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注册会计师就服务到哪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解读《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


  在推进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开展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特别强调活动的开展一定要与行业业务发展相结合,解决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行业科学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形成共识,扎实推进。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努力,取得了十分明显的进步。可以说,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播种发芽的,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花结果。

  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领域工作,中注协于2009年第四季度即着手进行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的系统研究,并于年底中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召开新业务领域开拓交流促进会,受到广泛关注。2010年初以来,《指导目录》经历了酝酿提出、框架设计、形成初稿、研讨修正、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公布等多个阶段。

  2010年1月,中注协抓住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广泛发动行业讨论补充,初步形成了《指导目录》的雏形。2月份,中注协从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全方位角度,组织对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业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考虑到各地区、各事务所发展阶段不同,打破新旧业务界限,以注册会计师服务对象分类,形成了包括253个业务项目的征求意见稿。最后形成的《指导目录》就是在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问:《指导目录》首次对注册会计师服务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梳理,在业务分类上是如何考虑的?

  答:《指导目录》对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供服务的业务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列示,共11大类262项,基本涵盖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其中,鉴证业务158项、咨询服务业务104项。这11大类包括:(1)证券、期货相关业务;(2)金融、保险相关业务;(3)国有企业相关业务;(4)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5)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6)非盈利机构及其组织相关业务;(7)其他鉴证业务;(8)管理咨询业务;(9)会计服务业务;(10)税务服务业务;(11)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指导目录》对每一个服务项目,从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为拓展新业务领域指明了依据、方向、路径和措施。

  问:《指导目录》对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和转型升级有什么意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