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
发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
关于确认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53号>,下列26家评估机构获得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各有关评估机构接到本通知后速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联系,办理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事宜。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编号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57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58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0000059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60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61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0000062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63
重庆审计事务所 №.0000064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0000065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0000066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0000067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0000068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0000069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0000070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0000071
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 №.0000072
河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0000073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0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