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全国性行业总公司,有的可进行改组为控股公司的试点。
--小型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依法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公司。
--选择少数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好,但急需资金、债务沉重的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吸收外资和非国有资金入股、内部职工以基金会形式参股的试点。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实行公司制,要着重于转换机制。绝不能把企业简单地改组为公司,更不是把全部企业都改组为公司。要防止简单更换名称、单纯筹集资金以及把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硬行改为公司,搞新的一轮“翻牌”公司。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家经贸委要与有关部门协商配合,组织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做好思想、组织及法律上的准备。
七、积极进行配套改革,为“转机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十几个试点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的配套改革,即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加大《破产法》实施力度,在企业破产方面要逐步规范,进而立法有新的进展;多渠道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建立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减轻企业不合理的债务负担,为建立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组织实施“转机建制、万千百十”规划
要按照《决定》精神,深化企业改革要在所有企业整体推进“转机建制”,同时以“万千百十”的形式,实行重点突破。
--“万”即两年内在一万户左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全面贯彻《转机条例》,落实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和经营责任,贯彻实施好财务会计《两则》,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实现机制转换,进入市场;
--“千”即国家将通过委派监事会的形式,分期分批地对一千户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骨干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
--“百”即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选择一百户不同类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十”即在十多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转机建制、万千百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转机建制”是企业改革整体推进的方向和任务,“万千百十”是企业改革重点突破的实施方案。“万”是基础,“千”是重点,百家先行一步,十个城市配套展开,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国家经贸委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按照《决定》的精神,统一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制订“转机建制、万千百十”规则的具体办法,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