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供销厅字[200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
作总社各位理事:
根据章程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召开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为主线,广泛对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白立忱同志作工作报告;
(二)递补总社理事会理事,增选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三)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
(四)出席全国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新合作项目推介会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展示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总社理事会理事(含递补理事),总社监事会主任、副主任,总社监事,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1月18日全天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职务、民族)于2007年1月10日前电传至总社办公厅值班室。电话:010-66055167,66022066;传真:010-66050013。
(二)接站:大会会务组在首都机场大厅、北京火车站出口、北京西客站(从西客站北出站口出来,广场中心旗杆下)设有接站点。请各单位于2007年1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的航班、车次、人数等电传至总社办公厅值班室。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自带车辆、增加人员等)请一并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