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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应明确这些疾病、症状(体征)在护理中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针对这些疾病、症状(体征)所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二)拟定草案
  1.回顾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并进行疏理。
  2.将汇总的资料进行评估,筛选出具有明显中医特色并能改善临床症状(体征)的措施。
  3.按照常规的框架,与本专科及相关专业的医生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形成草案。
  (三)征求意见
  1.由护理部(总护士长)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草案的意见。
  2.根据常规草案的内容,全面征求所涉及部门、专业的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3.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定稿。
  4.由护理部(总护士长)将定稿报送医院审定。
  (四)公布实施
  1.专科护理常规经医院审定后发布实施。
  2.护理部负责实施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强对护士长、护理技术骨干的培训是做好实施的基础。
  (五)评价改进
  1.护理部负责组织定期对专科护理常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2.在实施时应同时制定实施评价方案。
  3.根据实施评价情况,应对常规及时进行修订。
  二、常规框架
  (一)疾病护理常规框架
  1.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应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06-28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为依据。
  2.临床表现
  3.临证护理
  4.饮食护理
  5.用药护理
  6.并发症护理
  7.健康指导
  (二)症状(体征)护理常规框架
  1.症状(体征)名称
  2.临床表现
  3.症状(体征)护理
  通过中医护理方法,能够减轻或缓解的专科疾病症状(体征)。
  4.专科用药护理
  5.特殊饮食护理
  6.情志护理
  7.并发症护理
  8.健康指导

第四章 质量评价

  一、评价依据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制定发布的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其他中医护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制定的中医护理质量标准。
  二、评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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