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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康办[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省级残联各康复直属单位、省级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满足残联系统康复技术人员对更新知识、提高现代康复医学理论和技能水平的需求,促进残联系统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受全康办委托,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具体负责全国残联系统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这项新开拓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申报项目逐年增多,通过率逐年升高。

  由于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越来越严格,为确保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望各省残联继续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并充分利用残联自身资源,认真组织做好残联系统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各专业委员会要求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做好本专业领域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现将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位务必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要求每省至少申报二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将不予受理;申报备案项目单位于2010年12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申报备案项目,指已成为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方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认真完整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发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打印申报表以邮寄方式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二者内容要完全一致。打印申报表授课老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表可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dpf.org.cn公告栏中下载)

  申报备案项目需填写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发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打印申报表以邮寄方式至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备案表可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dpf.org.cn公告栏中下载)

  三、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同时向多个单位重复申报。

  四、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五、2011年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1月初予以公布;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4月初予以公布。

  六、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2期(次)。

  七、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交纳管理费用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彦侠 翟 冀

  电 话:010-67524032、87569856

  传 真:010-67524032

  E-mail:kfxh@cdpf.org.cn或zjsamp@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10号

  邮 编:100068

  附件:

  1.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申请代码: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二、三级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所填项不要漏填(如出现漏填,申报项目视为无效),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申报表填写必须使用五号宋体字。
  三、按照申报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电子版和加盖申报单位、主办公章的项目申报表报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卫生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
  四、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五、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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