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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28日,贵州关岭岗乌镇大寨村发生滑坡灾害,造成约107人失踪。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抢险救灾统一部署。接到灾情报告后,我部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一级响应,部领导和专家组于当天晚上分别从北京和成都两地启程赴灾害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两个工作组先后于28日晚上抵达灾害现场并按照抢险救灾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我部工作组重点开展抢险救灾现场地质灾害监测,严防二次灾害对现场救灾人员造成伤害;对周边开展严密排查,防范类似灾害的发生;开展调查,对灾害形成和危害作出合理判定。目前,我部专家组正在现场进一步开展调查。
  今年5月以来,我国南方经历了多轮强降雨过程,地质灾害多发高发易发,防灾形势严峻。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部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实施国务院的整体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全国地质灾害防范作出整体部署或对重点区域、局部地区异常气候条件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出安排和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强降雨、连续降雨及其他异常气候条件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今年夏季我国降水偏多的范围大于去年同期,强降雨、持续降雨诱发大量地质灾害,并已造成多次重大灾害。此外,未来一段时间将有多个台风登陆并影响我国,由此带来的强降雨对于南方地区可能进一步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防范异常气候条件下地质灾害是国土资源系统当前的重要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密切注意降雨过程,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防灾机制,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严格执行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防灾制度,努力确保一方平安。
  二、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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