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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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 申请目的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扩大使用范围食品添加剂
□扩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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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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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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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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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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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检验得到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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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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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 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请表
□ 2.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 3.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 4.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使用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 5.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
□ 6.标签或说明书样稿
□ 7.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 8.食品添加剂样品1件或30克
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需提供如下资料:
□ 1.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
□ 2.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文件
□ 3.受委托申请人提交的委托申报委托书
□ 4.中文译文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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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资料的具体要求:
1.请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本光盘1份。复印件应当由原件复制,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申报与受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应当以Word或者Excel格式提供电子文本;
2.请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
3.应当完整、清晰,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前后一致;
4.所附资料中的外文应当译成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但本规定要求使用英文或拉丁文的成分名称、人名以及外国地址等除外,国外文献资料可附中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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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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