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93号――关于批准对西旗羊肉、滨海白首乌、清镇酥李、兴平辣椒、大荔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二)专用标志使用。

  清镇酥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清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清镇酥李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兴平辣椒

  (一)保护范围。

  兴平辣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陕西省兴平市桑镇、汤坊乡、丰仪乡、庄头镇、赵村镇、马嵬镇、阜寨乡、田阜乡、西吴镇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兴平辣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兴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兴平辣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大荔黄花菜

  (一)保护范围。

  大荔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陕西省大荔县沙底乡、张家乡、苏村乡、下寨镇、官池镇、八鱼乡、羌白镇、石槽乡、韦林镇、西寨乡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大荔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大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大荔黄花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西旗羊肉、滨海白首乌、清镇酥李、兴平辣椒、大荔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西旗羊肉质量技术要求

  2. 滨海白首乌质量技术要求

  3. 清镇酥李质量技术要求

  4. 兴平辣椒质量技术要求

  5. 大荔黄花菜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1:
  西旗羊肉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