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
(七)如茧丝绸行情出现原料供求重大变化、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样本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报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应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八)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所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 表 名
| 报告
期别
| 填 报 范 围
| 报送日期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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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表1
| 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 年报
|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 首次注册时填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更新,每年2月20日前重新填报一次。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
企业表2
| 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
| 月报
|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 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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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表1
|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旬报表
| 旬报
|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 每月11日报送本月上旬(1日-10日)数据; 21日报送本月中旬(11日-20日)数据;次月1日报送上月下旬(21日-月底)数据。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
产品表2
|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月报表
| 月报
| 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 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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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 查 表 式
(一)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表 号:企业表1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 年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01号
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法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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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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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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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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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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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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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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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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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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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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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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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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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况
| 主要设备
| 01 台;02 台;03 台;04 台
05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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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生产能力
| 01 吨;02 吨;03 万米
04 万件;05 万件;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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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单位
从业人员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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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劳动报酬
| 千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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