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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苏州纽威阀门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企业名称和紧固件分包变更以及阀门配对法兰相关情况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苏州纽威阀门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企业名称和紧固件分包变更以及阀门配对法兰相关情况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0]154号)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请示》(纽威字(2010)010号)、《关于申请取消原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紧固件分包项目的请示》(纽威字(2010)011号)以及《关于申请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配对法兰自制的请示》(纽威字(2010)012号)收悉。经审查,复函如下:

  鉴于你公司许可证名称的变更未影响核级阀门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名称由“苏州纽威阀门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具备自行加工生产紧固件的能力,同意你公司制造许可证中取消紧固件分包项目,但加工紧固件所用毛坯锻件必须采购自核级锻件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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