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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第八条 本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申报第二届中国出版
政府奖图书奖的通知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章程的通知》(新出人〔2005〕1040号)和《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评奖办法》,现就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参评图书为2007 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出版的新书(含修订版),出版时间以版权页记录为准。
  二、本届评奖设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60个,提名奖120个。
  三、本届图书奖评奖分设八个门类,即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含科普读物)、青少年读物、辞书、古籍整理和少数民族文字图书。
  四、本届图书奖评奖工作将在12月10日前完成。评奖工作结束后,将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办公室公布评奖结果。
  五、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评奖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图书进行编校质量和印装质量检查,凡经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推荐图书以出版社为单位,每社推荐的总数不得超过4种。各地新闻出版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主管单位和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在不突破本地本部门上报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各出版社的实际情况对申报参评图书的数量进行适量调整。
  七、本通知附有“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申报表”,请参评单位认真填写,各栏目要准确、完整,要具体介绍参评图书的学术价值、文化价值及出版价值等。上报材料一律使用打印件(A4纸),并附电子版(刻录光盘)。
  八、报送参评图书和申报表,地方出版社 (包括京外的部委所属大学出版社)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上报;军队系统出版社由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上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上报。
  九、参评样书及申报表报送数量、地点及时间:参评图书每种2册(套), 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地点:北京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A座人民邮电出版社417室(邮编100061),邮件外包装上须注明“图书奖参评图书”字样;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主管单位直接将参评图书及申报表送至上述指定地点,各省级新闻出版局需通过邮政快递至上述地点,过期不予受理。
  十、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评奖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
  联系人:李一昕、洪勇刚、白兰香
  联系电话:(0l0)83138768、83138680、83138677
  传真:(0l0)83138679
  十一、报送参评图书及申报表。
  联系电话:(010)67110311、67110431

  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申报表

书  名

 

出版单位

 

作  者

 

责任编辑

 

图书分类

 

出版日期

 

字(幅)数

 

开本

 

印  数

 

读者对象

 

发 行 量

 

(200字以内)

 

 

 

 

  

(400字以内)

内       容       提        要

 

编校质量

检查情况

 

参评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图书分类”,请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填写。
  2.“发行量”截止日期为填表日期。

  附件2
  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期刊,系指经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公开发行的期刊。
  第二条 参评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的期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
  2.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有重大作用。
  3.对反映国内外的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作用。
  4.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文化艺术价值。
  5.内容健康向上,深受读者喜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
  第三条 由新闻出版总署授予获奖期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称号。向获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和提名奖期刊的社长、总编(主编)和出版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的出版单位颁发奖杯和奖金。
  第四条 由新闻出版总署聘请专家组成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期刊参评条件和评奖标准,以及获奖期刊的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下设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两个评审组。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审工作的程序。
  1.地方所属期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初审后,向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公室推荐。
  2.中央单位所属期刊由期刊主管单位初审后,向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公室推荐。
  3.解放军系统的期刊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初审后,向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公室推荐。
  4.参评期刊按照要求填写参评期刊申报表,经当地新闻出版局或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送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公室。上报推荐材料的同时报送样刊。
  5.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公室根据所报材料和参评条件,按照相关法规对参评期刊进行质量检查、资格审核,确认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六条 本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审工作,由评奖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对本届评奖的评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第七条 本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申报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
期刊奖的通知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章程的通知》(新出人〔2005〕1040号)和《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奖办法》的要求,现就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选范围为经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公开发行的期刊。
  此次评奖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出版的期刊,参评期刊须连续出版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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