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第十四届上海艺术博览会及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4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0]9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艺博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8日至12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第十四届上海艺术博览会,博览会期间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同意邀请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画廊参展,展览费用由上海艺博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请你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展出《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禁止经营的艺术品,活动期间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问题。国外参展单位确定后,将参展单位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核,中国台湾地区的参展单位确定后,将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作品名录报送我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