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有关处理数量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要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量核算的步骤
(一)核定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1
审核资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日报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日报表,拆解处理基础记录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基础记录表及相关原始凭证等。
(二)核定审核时段内关键拆解产物的产生量
审核资料:关键拆解产物日报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日报表,拆解产物出入库基础记录表和拆解处理基础记录表等。
(三)根据物料平衡计算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
依据本《指南》关键拆解产物的物料系数(见附录)计算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计算公式如下:
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A2=审核时段内拆解关键产物产生量÷(单台平均重量×关键拆解产物物料系数)
举例如下:
项 目
| 单台平均
重量(公斤)
| 物料系数(关键拆解
产物占总重量比例)
| CRT玻璃产生重量(公斤)
| 物料平衡核算
处理量(台)
|
CRT黑白电视机
| 10
| CRT玻璃:0.5
| 1,500
| 1,500÷(10×0.5)=300
|
对有多个关键拆解产物的,同样计算后取其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