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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指标分解及释义
分值标准
最高分值
自评分
2-1历史
文化街区
的规模
2-1-1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
2处起评分7分,每增加1处2分。
15分
2-1-2全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地总面积
5公顷起评分10分,每增加2公顷1分。
20分
2-1-3最大单片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
5公顷起评分7分,每增加5公顷1分。
2-2历史
的完整性
2-2-1历史文化街区不得拆除建筑的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的比例
50%起评分7分,每增加2%增加1分。
2-2-2 50米以上历史街巷的数量
4条起评分5分,每增加1条1分。
10分
2-2-3 历史街巷的原有走向、宽度和历史铺装的情况
没有改变,保存完好5分,用原材料进行了修缮3分。
5分
2-2-4 街区内历史建筑数量
10处起评分5分,每增加3处1分。
2-2-5 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
保护情况较好5分,保护情况一般3分。
2-2-6 街区内历史环境要素如古塔、古井、牌坊、戏台、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等
5处起评分2分,每增加2处1分。
3-1保护
规划
3-1-1保护规划的制定
保护规划已经批准15分,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尚未批准5分。
3-1-2 保护规划的实施
按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10分,违反保护规划减15分。
3-2保护
管理机构
已有保护管理机构,并配备保护管理专门人员
已有5分
3-3历史建筑建档挂牌
对历史建筑进行建档、挂牌保护的比例
已全部完成15分,未完成0分。
3-4法制
建设
保护条例或办法制定情况
已颁布15分
3-5保护
资金
日常管理经费
有经费10分
历史建筑修缮和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改造资金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已列入20分
3-6社会
监督
保护规划公示、实施监督、意见反馈的公众参与机制
已建立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