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62号)
根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
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周娟等61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
特此公告。
附件: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人员名单
北京市 周 娟 于小菲 张永波 刘 倩 张 昀
崔 博 林楚燕 翟 健 周劲松 何 波
王 萌 郁 荟 朱时岩 魏晓明 潘建刚 徐显宁
吉林省 李文环
江西省 胡 婿 庞俐俐 张烨筠 张 敏 胡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