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和防汛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
(应指综合〔2011〕15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河南、四川、甘肃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专题
调研的通知》(安监总党〔2011〕24号)精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围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建设和防汛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的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和国家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督导七个国家队建设,同时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要求,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并就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开展调研。
二、调研督导具体内容
(一)国家队建设督导内容
1.国家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完成情况。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17号)中明确的九项重点建设任务开展情况。
3.国家队建设相关保障条件落实情况。
(二)防汛工作检查内容
1.重点督促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和部分重点中央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3.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井巷和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防控措施情况。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调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