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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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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记账式(四期、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该三期债券”)将于 2011年5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该三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04”,证券简称为“国债0504”,是2005年5月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12”,证券简称为“国债0512”,是2005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25元。

  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619”,证券简称为“国债0619”,是2006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二、本所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6日停办该三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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