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船舶摸底调查的通知

  注:1.本表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并逐级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2.专业远洋渔船,各省(区、市)不需单独统计,非专业远洋渔船按国内海洋渔船统计。
  3.海洋机动养殖渔船和辅助渔船数据需在“超出‘双控’指标,且纳入各地管理渔船”栏内填报;
  4.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须提供具体船名册;
  5.本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附件2:
  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名册

  制表单位:          (盖章)
序号船名渔船编码船籍港主机总功率(kW)船长总吨位建造完工日期作业类型捕捞
  许可证号
船舶登记证书号船舶检验证书号船主信息船舶
  种类
姓名/公司
  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联系电话
1               
2               
3               
               
               
                
                
                
                
                
                
                
合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