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督导调研的通知
(农办渔【2011】63号)
各有关省渔业主管厅(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业、渔业工作会议和2011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我部拟在今年内组织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督导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和掌握各地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情况,提出全面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各地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公益性职能履行、运行机制创新和条件能力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二、调研内容
(一)贯彻国发[2006]30号文件实施方案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情况;
(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技术推广、病害防治、质量安全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公益性职能履行情况;
(三)推广责任渔技制度情况,在人员聘用、绩效考核、人员培训、多元推广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广人员和渔民对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建议。
三、调研方式及任务分工
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站和渔户等方式进行调研。
组成3个督导调研组,赴9个省督导调研,每组调研3个省,每个省2个县,每个县1-2个乡镇。具体调研工作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督导调研组人员组成和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5月:下发督导调研通知,分赴各地进行调研;
6月:继续开展实地调研;
7月:完成实地督导调研任务;
8月:汇总分析调研材料,起草调研报告;
9-10月:宣传各地典型做法和经验。
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