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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21.各级供销合作社及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机制,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通过联合培养培训方式,为职业学校培养一批既精通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又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同时,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批供销合作社的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专兼结合、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继续发挥好高等学校的作用,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培养高水平师资。加强师德教育,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改革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和考核标准,将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兼职教师聘用制度,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扩大专业课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重。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师资队伍的良好机制。
  22. 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职学校、2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重点建设50个特色专业点、100门精品课程、50个示范实训基地、20个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供销总社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政策和资金保障上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课程(群)带头人评选工作。通过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推进行业高职和中职教育的内涵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23. 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推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开发模拟实训软件和新教材课件资源,提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信息平台和教育培训网络,开发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开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农民及供销合作社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便利。

  六、推进开放办学,促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24. 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拓宽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途径。鼓励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对系统内其他学校的对口交流与支援,组织东、中部对西部职业学校的对口支持。开展同类型职业学校师资与实训基地共享,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学校之间的教学交流、科研项目合作攻关等。广泛开展系统内职业学校在办学、招生、教学及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促进职业学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增进与系统外职业学校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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