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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3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跟踪监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下简称平台贷款)风险情况,银监会决定定期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台贷款进行台账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内容与机构范围
  调查统计的内容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逐户贷款情况,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本情况、授信及贷款情况、贷款到期结构及投向、风险分类及平台现金流覆盖情况、还款来源结构和政府债务认定情况等。具体指标及说明见附件。
  调查统计的机构范围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调查统计工作步骤
  (一)确定调查统计名单。由各银监局组织辖内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名单,填报平台基本情况各项指标,并上报银监会。
  (二)印发调查统计名单。根据各银监局上报的平台名单,银监会统一汇总,在每季度调查统计前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当期调查统计的平台客户名单。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数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平台贷款数据的流程与非现场监管统计报送流程完全一致,各总行(总社、总公司)或外资银行的主报告行整理全行各级分支机构平台授信及贷款情况,统一填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表》,向对口监管部门报送电子报表。
  (四)银监会系统数据审核。银监会及各级派出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接收直接监管机构报送的台账报表,并审核入库。
  (五)数据汇总与分发。银监会统计部统一汇总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数据,编制各类分析报表,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各省(市、自治区)平台贷款台账数据分发至各银监局。
  三、调查统计频率及时间
  按季度对平台贷款台账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自2010年3季度起实施。
  各银监局每季度末向银监会报送最新的平台名单(含平台基本情况)时间为季度末6个工作日前,银监会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调查统计名单的时间为季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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