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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
2008年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湘有色”债券)发行人于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6.6条第(一)款、《债券业务备忘录第1号--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申请复核》第六条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08湘有色”债券自2011年7月8日起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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