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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刘 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
  何 雷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处长
  冯 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培训处处长
  殷振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王铁汉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副处长

  附件2:
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大赛设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车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3个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依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车工》和《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时事政治题占总成绩的10%。

  (一)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比赛采取企业推荐、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进行,要注重选拔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参赛,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单位参赛选手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获省级初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此外,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竞赛的积极性,今年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种的全国决赛参赛名额扩大为4名(其中至少有1名非公有制企业选手)。各省级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带队,每个职业(工种)各派1名技术指导。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设9名评委。

  (二)大赛决赛分单项赛和团体赛进行

  1.单项赛。参加全国决赛的所有选手,按工种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省级大赛组委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和为团体总分(其中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种只取4名参赛选手中前3名选手的成绩),以团体总分决出优胜者。

  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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